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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再争卖淫合法化 到底纠结在哪? 

据日媒,韩国首尔约700名女子近日举行集会,要求政府废除《性买卖特别法》并承认卖淫是正当职业。卖淫者认为,禁止卖淫违反宪法规定的选择职业自由权。一参加集会的女子说,卖淫是为了谋生的职业。还有一名参加者说:现在很难再找新工作。其实这点我也想不明白,在最最封建,最最保守的时代,卖淫都是合法的,而在最最民主的国家,也是有红灯区的。至少来讲,抓的没有那么凶,日本、丹麦、荷兰卖淫的地位竟然还很高大上,一般只有在宗教国家才不许卖淫,并严厉打击,可问题来了,咱们是宗教国家吗?老百姓说了,凭啥贪官都在通奸,百姓就不许卖淫了呢?

 

其实,韩国的这些姑娘说的不无道理,工作难找,有些人被迫卖淫,起码是维持生计的一个手段。如果不让卖淫了,那岂不是逼她走上非奸即盗的道路,最后只有死路一条。另外有人说,有这么好干的职业方向,估计很多人就都去卖淫了,这点大可不必在意,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性交易多多少少都是非常晦涩的,道德上很低贱的。换句话说但凡有点什么辙,谁也不愿意公开干这个。至于说那些致力于当小三当二奶,被包养的堕落女青年,社会已经谴责了,而且着跟卖淫没关系,他们已经在这么干了。这从侧面也反映出另一个不合理的问题,那就是长期包月套餐不违法,按次计费就违法。这还真没地方说理去。

 

像一些发达的民主国家,已经开始逐渐开放,让卖淫尽可能的成为一种谋生手段,即使在不合法的地方,一般也规定了,你只要不上街拉客,只要不在公共场所,基本上也就没人管了。人家说的很有道理,如果我们能接受两个未婚成年人在没有金钱参与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的话,那么有金钱参与的性交易行为就没什么不可以被接受的了。因为金钱的介入并未改变事情的道德性质和可接受程度,所以一切并不是金钱的错。

 

这其实就像我们当年在学校里谈恋爱一样,道德上会受到谴责,纪律上会受到打击,但仍然挡不住你情我愿,卖淫作为最低层次的求生手段,你在道德上谴责他已经足够了,何必非要用上法律的手段。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事在法理上竟然没有受害者,没有受害者的案子用刑事进行处罚,显然是说不通的。至于会不会破坏和谐社会,是不是文化糟粕?这个帽子就扣的有点大了,正如前面提到的一样,通奸算不算破坏和谐社会呢?算不算是文化糟粕呢?为什么屡屡发生在有着更高追求的领导身上,还是那个论断,没道理单次的处罚按照刑法处罚,而包月套餐按照纪律处罚,单次的罪过比包月套餐还要大。

 

说完了危害,当然还是要好处的,首先如果开放这个行业,能够极大的增加税收,既然不鼓励,当然可以课以重税,就跟烟草一样。你收他几倍的税他该抽还得抽。其次,保护了卖淫和嫖娼的合法权益,将打击仙人跳这样的违法诈骗案件,避免了黑吃黑。第三,给了更多人谋生的权力,围绕着这个产业,能够进行快速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带动很多人就业。东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惜被央视玩坏了。第四,规范化经营,远比地下经营传染病的危害小很多。

 

但合法化也有一个风险,那就是道德上,没准会失控,就拿民国来说,八大胡同里去寻花问柳的,并不是什么市井无赖,反而都是一些高职高知,一些大学问家,大学教授都经常光顾,徐志摩这样的大才子也没闲着,还有蔡锷将军这样的统帅也没把嫖娼当成什么不光彩的事,这就有问题了,如果一个社会彻底的笑贫不笑娼了,那将变成一场灾难,很难想象妓女变成了一个高尚职业的时候,会是一个怎样的道德规范。所以,能不能让卖淫合法化的真正纠结点就在于此,法律上一刀切很好控制,道德上打击的难度确实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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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俊杰

齐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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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库金融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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